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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和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03日 17:03  点击:[]

关于做好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和

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和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批准,第三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为173名,第三次学代会正式代表192名,列席代表若干。

团代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团委、校院两级学生会的副部长(含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各团支书、副支书(班长),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干部不在此范围)的团员学生的代表比例应不低于70%,其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学代会代表中,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少数民族、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本次“团代会”共有21个选举单位,“学代会”共有20个选举单位,按照团员(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分配原则,参照代表构成比例,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校团委干部和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分别作为团代会和学代会提名代表分配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2。

二、代表资格

(一)团代会代表资格

1.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共青团员,仍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其中受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在本校担任团干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其中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二)学代会代表资格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受处分者除外;

2.在学生会中担任职务的学生。

三、代表条件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团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

(三)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四)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

(一)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学生)的意见,组织团支部(班级)酝酿讨论,根据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附件1、2),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120%的要求,提出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总支(党委)审查后,于2020年12月4日中午12:00前向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校团委办公室)分别报送《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5)、《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6),经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参加选举。

(二)组织代表选举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团员代表会议(学生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学生大会),根据《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附件7)规定和《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议程》(附件8),按20%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团代会代表、学代会代表选举时,要分开各自进行,不能合并。

(三)报批选举结果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学代会)的正式代表,经本单位党组织审签后,于12月7日上午10:00将以下材料报送校团委:

1.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

2.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

3.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参照附件5制表);

4.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参照附件6制表);

5.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9)

(四)代表资格审查

代表选举工作开始后,校团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重新进行选举;若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撤换。

五、选举工作要求

(一)做好团代表和学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两代会”的基础。各级团学组织要在学院党组织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广大团员(学生)学习有关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全体团员(学生)对代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周密安排,切实做好选举各项工作。

(二)在代表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的确定、代表的选举等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权利。遇到特殊情况时,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三)要严格把握代表的条件,注意代表的构成比例,充分听取团员和学生的意见,真正把作风正、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团员、学生推选出来,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要通过选举“两代会”代表,对广大团员青年和学生进行一次生动的团员意识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见。

 

附件:

1.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河西学院学生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6.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7.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8. 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议程

9.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模板)

10.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票(模板)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河西学院学生会

2020年12月3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河西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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