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河西学院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共青团甘肃省委:
我校第八次团代会于2010年5月召开迄今已有九年。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及团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州)、直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甘团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我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5月召开河西学院第九次团代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河西学院第九次团代会拟定于2020年5月上旬在河西学院召开,会期2天。地点,河西讲堂。
二、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团十八大会议工作部署、甘肃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提升共青团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能力为重点,回顾和总结近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结合新形势,提出新目标新举措,团结和带领全校青年学生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凝心聚力、奋进求实,努力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青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民满意的地方性、应用型院校贡献青春力量。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三、拟定的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共青团河西学院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九届委员会。
四、大会代表限额及产生程序
1.根据《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我校具体情况,第九次团代会代表限额控制在全校团员数的1%左右,正式代表拟确定在164人左右;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团员分布情况,分配到各学院,由各基层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按照代表候选人多于当(应)选人20%的比例差额选举。
2.代表的产生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按学校团委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与有关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团员意见,由分团委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同级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代表的选举将按差额20%的比例进行。
学校团委将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资格和产生程序进行审查。
五、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产生程序
1.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九届委员会拟由21人组成,由15名团的专(兼)职干部、团委干部及3名学生干部组成。
2.常务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确定候选人12人(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2人),在当选的委员中按差额选举产生;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2人(分别由1名教师和学生兼任),进行等额选举。
3.共青团河西学院第九届委员会产生程序是:由现学校团委委员(共青团河西学院第八届委员会)与各有关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团员意见,提出第九届委员会组成方案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批准后,提交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团代表大会选举。
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现任学校团委常委会(由第八届团的委员会),会同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全委会选举。先选出常委,再从常委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六、大会的形式
为提高会议效率,完成预定大会议程,并遵循各自章程,团代会采取预备会、大会开幕式、闭幕式合开,分组讨论和选举分开进行的方式。
特此请示,请批示!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上一条:河西学院第九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评审结果公告 下一条:关于启动第十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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