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级团组织、各实践团队:
今年暑期,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的通知要求,学校统一部署、各学院认真组织、3793名师生积极参与,圆满完成了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切实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现将社会实践总结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总结交流流程
(一)班级总结交流(9月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青春实践故事分享会”社会实践总结会,参加实践的每位同学汇报实践情况,讲述实践感人故事、交流实践心得,反思和查找自身学习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班要邀请班主任、分团委书记参加活动并点评。
(二)学院总结交流(9月14日前):各学院要组织全院层面的实践活动总结交流表彰会和座谈会,要求所有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全部参加,每支团队要以ppt形式汇报实践情况,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为今后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同时,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推优上报和选派代表参加全校交流工作。注: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9月14日之前未完成班级和学院层面总结的学院取消校级层面表彰及后期经费资助。
(三)校级总结交流(9月28日前)
1. 举办社会实践成果展。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学院团队数量制作本学院各团队社会实践成果展板,内容须突出各实践队的活动特点、亮点,展示活动拟定于9月17日—9月30日在南北校区集中进行,宣传板版头和背景由校团委统一设计(严格按照团委给定的版头和背景制作)。
2.召开社会实践座谈暨工作研讨会,从校、院两级全面梳理、总结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3.编辑《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册》、《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及论文集》。
4.召开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会。遴选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组织过程中不同层面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经验交流,同时进行社会实践表彰工作。
(四)网络交流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充分利用本学院微信平台和官方微博,同时各团队通过“中青校园”,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进行展示、分享,参与互动,扩大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二、社会实践活动表彰
表彰分院级表彰和校级表彰,校级推荐程序采取个人申报、集体推荐、团委初步拟定、学校会议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学院、各团队严格把控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将推优材料于9月14日前统一报送校团委。
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奖项共分四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队员。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组织单位
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按照《社会实践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学院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领导重视能亲临指导,经费人员保障有力,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学生参与面广,在实践地产生一定影响;能够积极运用各种新媒体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宣传,并获得较多关注;能够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好“安全零报告”制度;重视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实践动员会、成果展、院级和校级经验交流及总结。
(二)优秀团队
团队人数在1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15天以上。申报程序完善,有周密的活动计划,总结材料充分详实,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要求。活动富有特色,过程突出参与面和实效性,成果显著,影响广泛。能按时参加各项培训、会议,报送各种材料。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优秀指导教师
能够在实践活动中随团跟队,认真指导,积极与地方协调,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论文撰写,积极参与并负责实践活动的全程工作(组织策划、开展活动、总结等),取得良好效果。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推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随队全程参与社会实践指导工作且团队工作突出者)。
(四)优秀队员
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各学院组织的集中实践团队,在实践活动中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工作积极,吃苦耐劳,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工作任务,得到接收单位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推荐名额见附件1。三、社会实践相关总结材料报送
地点:团委办公室
材料清单:
1.班级和学院层面总结交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汇总(9月4日前);
2.各团队收集的社会各界人士、指导老师、实践队员对实践活动的评价和所思所悟的视频、音频等相关资料(9月4日前);
3.班级和学院层面召开总结交流会的现场照片(9月14日前);
4.各学院根据团委统一制定的版头和背景,设计成果展宣传板小样图(9月14日前);
5.学院层面社会实践总结(一式两份加盖公章、9月14日前上交);
6.各团队总结性材料(9月14日前),具体包括:
(1)实践总结和心得:要求各实践团队上报总结1篇,实践心得每人1篇;
(2)电子版照片:要求各实践团队择优上报10张照片;
(3)视频短片:要求各实践团队上报1段短片以上;
(4)研究报告或论文:要求所有调研类团队上报1篇以上;
(5)《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科普大讲堂”登记表》《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国学大讲堂”登记表》,要求所有义务支教类团队上交;
(6)其他:《河西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社会实践手册》、各类媒体报道资料(截图)、实践地领导题词、锦旗、感谢信等(扫描件)、实践单位接受回执、实践队旗。
要求严格按照《河西学院201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手册》之《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送规程》中规定的格式要求,由各学院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
7.校级社会实践表彰推优材料(9月14日前),具体包括:
(1)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推优汇总表
(2)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3)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4)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5)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队员推荐表
附件:
1.《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推优名额分配表》
2.《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3.《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4.《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5.《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队员推荐表》
6.《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推优汇总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推优名额分配表
序号
组织单位
团队数量(人)
参与人数(人)
指导教师(人)
实际参与
团队数量(支)
人数(人)
优秀实践团队
拟推荐数量(支)
优秀实践队员
拟推荐数量(人)
1
法学院
10
202
11
200
2
化学化工学院
81
8
4
3
教师教育学院
14
140
7
经济管理学院
17
167
16
158
5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8
254
27
238
12
6
临床医学院
90
8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9
9
92
美术学院
106
103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3
258
24
256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145
141
体育学院
171
165
土木工程学院
172
外国语学院
53
0
文学院
80
15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1
203
213
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
156
医学院
36
585
30
18
音乐学院
111
102
总计
3083
223
250
2970
22
150
注:优秀实践团队拟推荐数量以实际参加团队的10%分配、优秀实践队员拟推荐数量以实际参加人数的5%分配,指导老师拟推荐数量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18〕23号执行。
附件2:
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学 院
组建团队数
实际参加集中实践学生数
活动时间
指导教师数
经费投入数
主
要
事
迹
学院党总支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团委意见
校党委意见
附件3:
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团队名称
所在学院
团队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活动地点
主要事迹
(注明媒体报道情况)
学院
党总支意见
附件4:
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队员人数
指导团队
实践地
附件5:
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队员推荐表
年 级
专 业
参加团队
校党委
附件6:
河西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推优汇总表
学院: (盖章) 填表人:
优秀组织单位
优秀团队
优秀指导
教师
学院班级
所在团队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教育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注册和共青团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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