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给毕业生团员办理离校手续提供快捷服务,团委就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团员信息复审。各分团委指派专人负责毕业生团员信息复审工作(复审内容:是否确认团员身份、是否在“智慧团建”录入信息、在校期间上缴团费情况)。团员证、团员档案有其一且其中各项内容齐备者确认其团员身份;连续半年未缴纳团费者根据《团章》规定按自动退团处理,不办理团关系转出。
复审过程中填写《河西学院 分团委 团支部毕业生团员花名册》(名册须与“智慧团建”一致)和《河西学院毕业生团员补办团员证汇总表》。
二、统一收缴和填写团员证。各学院分团委要安排分团委组织委员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以团员证为依据,各分团委要收齐本学院毕业生团员证,按统一格式填写证书相关内容(团组织关系转出时间栏内填写2018年6月;组织关系转出原因栏内填写毕业;团费上缴时间填至2018年9月)。
三、按规定时间集体办理转出手续。以分团委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附件1)到团委办公室为毕业生团员证盖章和补办团员证手续,并将本学院转出团员的名单报送团委办公室备案。
四、毕业生团员团费审核和团员证遗失补办。各分团委要做好毕业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和审核工作。要按时敦促未缴清团费的团支部和团员及时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团费收至2018年9月),将收缴的团费于本学院办理团关系转出之前上缴校团委办公室。因故遗失团员证的团员,由所在分团委汇总后盖章(附件3),到团委办公室补办团员证(补办需交工本费5元/人,带1寸免冠照片一张)。凡没缴清团费或无团员证的毕业生团员,按照团组织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既是团组织服务毕业生温馨离校工作的需要,也是对毕业生团员进行共青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各分团委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河西学院 分团委 团支部毕业生团员花名册
附件3:河西学院毕业生团员补办团员证汇总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各分团委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1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5月28日上午
2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3
化学化工学院
5月28日下午
4
体育学院
5
音乐学院
6
教师教育学院
5月29日上午
7
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
8
外国语学院
9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1
经济管理学院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5月30日上午
13
法学院
14
文学院
15
美术学院
16
土木工程学院
17
医学院
根据实习毕业生返校时间确定
办理地点:学生发展中心B301团委办公室。
备注:本次工作结束后团委不再受理团关系转出,未根据文件要求办理团关系转出的毕业生责任自负。
附件2:
河西学院 分团委 团支部毕业生团员花名册
学院: (盖章) ; 总计: 人;分团委书记签字:
姓名
入团时间
团员证
(有/无)
团关系接收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注:该表格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团关系接收单位名称”一栏请务必填写准确,考取研究生的团员填写学校和院系名称、签订工作的团员填写单位名称、未签订工作的团员填写生源地所在地。
附件3:
河西学院毕业生团员补办团员证汇总表
学院: (盖章) ;总计: 人; 分团委书记签字:
所在团支部
注:该表格以学院为单位填写。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7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社团和优秀分团委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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