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要求,践行学生会组织服务同学的工作宗旨,切实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委决定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立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学校在册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二、活动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年3月至7月)
三、服务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四、立项内容
各立项单位围绕思想引领、学业促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民族团结、助困帮扶、生活服务、校园治理等领域开展实践活动。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调研(2月26日至3月9日)
各立项单位通过问卷、访谈、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同学需求,确定立项内容,并填写《立项申报书》。
(二)项目评审(3月10日至14日)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答辩会,评选出一批同学需求广泛、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并予以资助。
(三)组织实施(3月15日至7月15日)
各立项单位在所在学院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开展实践活动。
(四)交流总结(4月15日至7月15日)
项目实施期间,各立项单位可通过短视频、短文、H5等形式在“河西学子”新媒体矩阵交流阶段性成果,并参加每月组织的项目交流会;学期末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组织学生代表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项目推广
结合项目完成情况和学生满意度,评选出一批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优秀工作案例上报省学联参加全省全国优秀项目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需求导向,精心设计项目。各立项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同学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立项主题,精心设计项目内容,制定进度计划,切实服务广大同学的发展和成长需求。
(二)强化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活动。各指导单位要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强化学生会组织的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各立项单位要按照确定的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和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日跟踪、周通报、月调度”工作机制各项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注重品牌塑造和成果转化,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可持续服务品牌。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10日前将《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报至团委。
附件:
河西学院学生会组织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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