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首页
  • 组织机构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团委文件
    团委发
    团联发
    河学发
  • 基层团讯
    法学院团委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团委
    临床医学院团委
    护理学院团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团委
    农业与生态工程学院团委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
    体育学院团委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外国语学院团委
    文学院团委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
    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团委
    医学院团委
    音乐学院团委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 校园文化
    学生社团
    文艺活动
    体育活动
  • 成果展示
    支部风采
    科技创新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精品讲座
  • 礼敬传统文化
    经典诵读
    知识竞赛
    诵读展演
  • 下载中心
团委文件
  • 团委发
  • 团联发
  • 河学发
团委发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委文件 >> 团委发 >> 正文

关于我校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通知

2024年01月03日 12:34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部署要求,丰富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实践载体,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走深走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深入社区、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中锤炼本领、增长才干。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是发挥共青团组织体系优势和实践育人特色,组织大学生有组织、常态化、就近就便开展社区实践的重要平台,对于发挥高校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服务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校地共建、支部结对、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实现结对、报到常态化和长效化,引导广大青年深入街道社区,了解社会实际,服务基层群众,增强时代责任。

    二、活动目标

    各学院团支部与城乡基层团组织结对,组织团员青年就近就便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各二级学院每个团支部至少对接1个地方社区服务点,与对接社区制定相应活动方案,并定期开展实践活动。(请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二级学院各团支部社区实践计划情况统计表》,并上报校团委)。

    三、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以团支部为主体,带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四、实践内容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

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

项目实施等。

    6.强化政策宣讲。根据学生专业特色,在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理论宣讲、传承红色基因、宪法宣传、卫生健康、绿色节能等一系列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学院团委要发挥团组织优势,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全团正在开展的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在组织化、常态化上持续发力,加强校地协同、发挥团支部作用、密切各级联动,要将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作为促进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的有力抓手。

    2.加强宣传引领。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和特色项目,对实践过程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有效宣传,不断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形成“团组织支持、大学生主动、社区群众欢迎”的良好实践氛围,各学院每月将开展活动新闻稿、照片报送团委付亚男处。

    3.严守安全底线。要确保学生在安全有序的条件下开展社区实践,要加强过程管理,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实践活动,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实践地天气变化和地质条件等,灵活规划报到时间、地点和方式,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

    附件:《二级学院各团支部社区实践计划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以青春之名 赴家乡之约”志愿汇2024年寒假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2024 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

【关闭】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
联系电话:0936-8282017 8285368
Copyright 2018河西学院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官方微博:@河西学院共青团 @河西学院微博协会
官方微信:"河西学子"(hexixue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