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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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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

2023年12月28日 08:43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工作相关要求,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 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 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 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各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现就 2023 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2023 年 6 月 1 日前成立(满 6 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 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二、工作时间
   2023 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 2024 年 1 月开始,1 月 10 日 之前完成。
   三、“对标定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参考标准见附件),重点评估 2023 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 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 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 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 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 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 主题教育成效好。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 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 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 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2023 年 12 月 26--2024 年 1 月 2 日)
    团支部对照参评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 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 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
    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 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 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 2023 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 挥情况,500 字左右)。
   (二)二级学院团委复核认定(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1 月 7 日)
    2024 年 1 月 7 日前,二级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 两必听”(核实“智慧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 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 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 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 20%;防止“好 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 复核结果与团 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 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二级学院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 高、也不降格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 员青年公开结果。 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 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 年 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 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未部署开展“对 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 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 年修订版)
    附件 2:“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功能操 作指南
    附件 3: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分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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