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基层团委、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 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 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 习,激励学生奋发进取、全面发展,营造弘扬正气、争当先锋的 校园文化氛围,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团委、校学生会决定联合举办“青春的 榜样,成长的力量”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体学生
二、奖项设置
在学生中评选“青春的榜样”10 名,包括学习榜样、科研榜 样、就业榜样、 自强榜样、志愿榜样、艺术榜样、体育榜样、实践榜样、道德榜样、杏林榜样各 1 名,奖品 1 份/名。
三、评选时间
2023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20 日
四、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班级、学院、学校逐级设置评选委员会。
( 一) 班级评选委员会
由班主任、 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权益委员和学生 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人数须占班级总人数的20%以上,团支部书 记担任评选委员会主任。
评选委员会职责:组织全班同学了解并熟悉活动内容和评选 过程;开展班级层面投票活动;班级层面投票结果统计;本班推 选候选人事迹推介。
(二) 学院评选委员会
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权益部工作 人员、学生代表等组成,评选委员会人数须占学院总人数的 1%以 上,其中非团学干部学生代表占 50%以上,学生会执行主席担任评 选委员会主任。
评选委员会职责:负责组织本学院开展班级层面和学院层面 的投票;学院层面投票结果统计;对各班级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上报。
(三) 学校评选委员会
由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负责人,共青团河西学 院委员会委员和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分别担任“青春的榜样”评选委员会主任。
评选委员会职责:负责监督投票过程;收集全校各班级、学院选票及相关材料;“青春的榜样”初评对评选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学校投票阶段的投票和投票结果统计;对评选出来的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组织颁奖活动。
五、评选标准
( 一) 基本条件
1.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最近两学期无挂科;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河西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勤奋。
(二) “校园榜样”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
六、工作流程
( 一) 成立组织机构 (3 月 28 日至 30 日)
各学院、各班级按照要求成立评选委员会,学生代表的产生 要充分发扬民主,代表要有广泛性,不得随意指派,评选委员会名单要在全院学生中公示 3 天方可上报学校,报送时间:3 月 26日前。
(二) 宣传动员阶段 (3 月 30 日至 4 月 2 日)
各级评选委员会根据活动安排,在全校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 让广大同学充分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活动程序、 步骤, 同学们和各班级对候选人进行酝酿。
(三) 班级投票/申报阶段 (4 月 2 日至 4 月 8 日)
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青春的榜样”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附件) ,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 (2000 字左右) 和事迹简介 (500 字以内) ,经班级评选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学院评选委员会。事迹 材料要求重点突出、事迹典型、语言生动、格式规范,有正副标题,后附个人座右铭。事迹材料与个人简介一律用第三人称撰写。
报送时间:4 月 8 日前。
( 四) 学院投票/审核推荐阶段 (4 月 8 日至 13 日)
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评选委员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核各班级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结合本学院实际,择优推荐参评人选 1 名/项,推荐总数不得超过 2 名/项。推荐人选须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校评选委员会。
报送材料:《河西学院“青春的榜样”候选人推荐登记表》(附件) 、候选人生活照片 1 张 (电子版) 、事迹材料 (2000 字 左右) 、事迹简介 (500 字以内) 、获奖证书扫描件 (电子版) 。
报送时间:4 月 13 日前。
(五) 候选人资格复审/学校初评阶段 (4 月 13 日至 16 日)
学校初评:学校评选委员会对照评选条件,会同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各学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的日常表现、奖励处分情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复审,并对照条件评选出各项候选人2 名,复审和初评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六) 候选人事迹宣传阶段 (4 月 16 日至 18 日)
学校评选委员会通过学校广播站、网站、展板、海报、“河 西学子”、@河西学院共青团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全面宣传;同时各学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以扩大本院候选人在全校的影响。
(七) 全校投票阶段 (4 月 18 日至 22 日)
学校评选委员会组织全校学生通过线下和线上 (通过“河西 学子”微信公众平台网上投票) 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投票。
(八) 表彰奖励阶段 (4 月 22 日至 27 日)
学校评选委员会为“青春的榜样”撰写颁奖词、事迹材料、 拍摄事迹短片,并举办颁奖活动。
(九) 先进人物宣传阶段 (5 月至 6 月)
各学院通过先进人物宣讲报告、先进事迹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引领学院道德风尚和学风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将本次评选作为“三抓 三促”行动、提升学生素质能力、加强学风建设的的重要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活 动在师生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学院的先进典型。
(二) 公平公正,加强监督。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领导此次评选工作,加强对评选过程的监督,评选过程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意识,切忌人为操作、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 杜绝拉票刷票。
(三) 挖掘典型,注重教育。各学院可参考学校评选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在学院层面开展评选活动,同时,对于学校评选 出的先进典型要进一步挖掘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教育作用,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附件:1.河西学院“青春的榜样”评选条件
2.河西学院“青春的榜样”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团委 学生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1
河西学院“青春的榜样”具体评选条件
一、学习榜样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标,勤学善思,学习成绩优异,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业成绩须 在班级排名前 5% (含 5%) ,综合测评须在班级排名前 5% (含 5%) ,获得 国家奖学金等奖项。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或英语四级或六级口语考试获得 A 级 CET-SET 证书;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在资格认证、等级考 试中有优异表现,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二、科研榜样
崇尚科学、热心学术、勇于创新,在本专业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学术科研活动,积极参加 “挑战杯”大学生课 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在省级以上学术科研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发明创造、科技论文、创新性实验等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创意类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就业榜样
能够主动就业,高质量就业、多渠道就业,清晰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主动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参加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参加各类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突出,在大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自主创业事迹突出者,能够带动身边同学就业。
四、 自强榜样
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坚韧不拔的意志、百折不挠的精神,自立自强和勤俭节约等方面事迹突出。自强自立,面对家庭的贫困、自身的疾患或残疾以及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困难挑战,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坚持勤工俭学,能够自己负担学费及生活费,减轻家中经济负担。
五、志愿榜样
须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120 小时;能弘扬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疫情防控、爱心捐助、助残帮困、社区援助、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环保维权、抢险救灾、拾金不昧等公益类志愿活动中事迹突出,受到过国家、省、市 和学校表彰奖励。
六、艺术榜样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推动艺术文化建设,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书法、文学等方面事迹突出,获得较高奖项或本领域权威较高评价;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文艺活动三次以上且取得优异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国家及省级相关比赛且取得优异成绩者。
七、体育榜样
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品质,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热心推广体育运动, 传播体育文化,在引领阳光体育新风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在历届校运会中表现优异,获得过多项单项奖励。在校外各级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者优先 考虑。
八、实践榜样
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毕业实习、顶岗见习等教学实践活动;撰写优秀实践报告,并在实践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事迹典型,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九、道德榜样
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人为乐,奉献社会,孝老爱亲,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爱护公物, 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有突出事迹、产生较大影响或受到公开表彰者优先。
十、杏林榜样
热爱医学专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能力较强,能够在医学生中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展现医学学子的精神风貌,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
附件 2
河西学院“青春的榜样”评选活动之“校园榜样”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上一条:关于举办“传承红色基因 培育时代新人”讲演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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