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分会:
2019年度,河西学院团委在团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团十八大精神,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服务为基、创新为魂”的工作宗旨,继续强化引领、强化服务、强化建设,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服务于学校发展和广大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为推动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总结成绩,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2019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
2.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3.2019年度“优秀学生分会”
4.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
5.2019年度“十佳学生社团”
6.2019年度“优秀分团委书记”
7.2019年度“优秀团干部”
8.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9.“优秀抗疫青年志愿者”
10.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11.2019年度“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细则
1.“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等详见《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参见《学生手册》);
2.“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学生社团”等评选细则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3.“优秀抗疫青年志愿者”:要求为在抗疫期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青年志愿者,得到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表彰奖励者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团员教育评议阶段:3月31日-4月10日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团支部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教育评议的内容和流程如下:
1.学习教育。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组织纪律与文明养成、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以及是否按时交纳学费和团费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团员自评。召开线上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校教育情况和所准备的材料逐个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自我评价;
3.团员互评。团支部其他团员(团小组成员为主)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测评投票。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5.确定评议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6.记录结果。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须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团员(本学年内受学校处分的团员,原则上应定为“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和团小组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理工作。
评议结果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后,由团支部书记将结果记录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纸质版评议材料装入团员档案。
7.支部评议。团员青年对本团支部组织建设,日常活动开展,团学干部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过程中分团委要对各团支部的评议考核和整顿,团支部审核团员自查自评小结是否属实。
(二)推报人选:4月11日-4月19日
1.“优秀团干部”:由各学院分团委在各团支部团员对支部评议的结果基础上,根据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产生,不提倡各团支部之间平均分配;
2.“优秀共青团员”:在教育评议基础上,由各团支部自下而上进行“优秀团员”的推选,推荐人选在教育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民主选举产生,且要求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带头作用明显,遵守校规校纪;
特别强调: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必须为“优秀”,且无挂课、违纪现象。如不符合条件,名额不补。
3.“优秀青年志愿者”:须为注册志愿者,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评议结果须在“合格”以上,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40小时;
4.“优秀社团干部”:须为在册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本社团年检结果在前30名以内。
以上奖项均为学生候选人,由各分团委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校团委。
5.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分团委书记:各分团委从常规工作(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重点工作(青年大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等)和特色工作三个方面对本学院(本人)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集体和个人的总结报告,团委组织召开“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交流会”进行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6.五四红旗团支部:依据《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参见《学生手册》)进行评选,同时要求在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弘扬传统文化 诵读国学经典”主题教育、“不忘奋斗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中能够积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效果良好。
7.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学生社团”分别由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和社团联合会根据《评选细则》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各7个分会为优秀分会和10个优秀学生社团。
以上所有集体和个人申报表、分团委工作总结、分团委书记工作总结于4月19日前上交至校团委。
(三)资格审查:4月20日至4月27日
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不予补充上报。
四、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考察推报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汇总与审核。
2.各学院分团委要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好各支部的教育评议,把本次评优同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力提升结合起来,把评优同团员身份意识的提升、带头示范作用的发挥结合起来,确保考察推报工作起到宣传典型、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带动全体的目的。
3.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推荐候选集体、个人均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集体申报材料(事迹简介)标题统一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_GB2312 、1.5倍行距。各项申报材料于4月19日18:00前上报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河西学院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附件2:河西学院2019年度“五四”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河西学院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4:河西学院2019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5:河西学院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6:河西学院2019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7:河西学院“优秀防疫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8:河西学院2019年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9:各学院推荐2019年度“优秀团干部”汇总表
附件10:各学院推荐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11:各学院推荐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9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健全完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团组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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