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201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给毕业生团员办理离校手续提供快捷服务,团委就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团员信息复审。各分团委指派专人负责毕业生团员信息复审工作(复审内容:是否确认团员身份、是否在“智慧团建”录入信息、在校期间上缴团费情况)。团员证、团员档案有其一且其中各项内容齐备者确认其团员身份;连续半年未缴纳团费者根据《团章》规定按自动退团处理,不办理团关系转出。
二、团关系转出
毕业生团关系转出须同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完善和以团员证为依据转出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完善(5月10日至17日)。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填写各团支部的预计毕业时间(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完善录入系统的2019届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2.统计2019届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5月18日至19日)。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为即将开展的“学社衔接”做好准备。统计信息包括:毕业生团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及其详细地址、所属的乡镇街道等,以及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等详细情况。以上信息填写《河西学院 分团委 团支部毕业生团员花名册》(名册须与“智慧团建”一致)和《河西学院毕业生团员补办团员证汇总表》(附件2,3)。
3.统一收缴和填写团员证,统一办理转出手续(5月20日至31日)。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以团员证为依据,各分团委要收齐本学院毕业生团员证,按统一格式填写证书相关内容(团组织关系转出时间栏内填写2019年6月;组织关系转出原因栏内填写毕业;团费上缴时间填至2019年9月),在规定时间(附件4)内以分团委为单位到团委统一办理转出手续。
三、毕业生团员团费审核和团员证遗失补办。各分团委要做好毕业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和审核工作。要按时敦促未缴清团费的团支部和团员及时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团费收至2019年9月),将收缴的团费于本学院办理团关系转出之前上缴校团委办公室。因故遗失团员证的团员,由所在分团委汇总后盖章(附件3),到团委办公室补办团员证(补办需交工本费5元/人,带1寸免冠照片一张)。凡没缴清团费或无团员证的毕业生团员,按照团组织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既是团组织服务毕业生温馨离校工作的需要,也是对毕业生团员进行共青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
附件2:河西学院 分团委 团支部毕业生团员花名册
附件3:河西学院毕业生团员补办团员证汇总表
附件4:各分团委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时间安排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
一、操作方法
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管理员(团支部除外)都有权限标记班级团支部毕业时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管理-管理下级组织”菜单,进入管理下级组织界面。
2.勾选需要标记的团支部,点击左上角的“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按钮
3.选择该班级预计毕业的时间(必选)。
4.点击“下一步”按钮后,弹出框中显示的提示内容必须认真阅读。
5.点击“确定”按钮后即完成标记。标记成功后,组织列表中会显示已标记的状态,并且不可更改。
6.对于本年度毕业的团支部(已被标记),系统会在规定的时间点自动将其组织类别变更为毕业生团组织。注意事项:
1.如果一次性勾选多个团组织批量标记,必须确保这些团组织的预计毕业时间是相同的,否则单独勾选。举例说明:批量标记2018级1班团支部、2018级2班团支部是可行的,因为毕业时间相同。如果标记2018级1班团支部、2019级1班团支部,不能批量操作,因为毕业时间不同。
2.一旦标记成功后,将无法自行取消标记,务必谨慎操作。
二、“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常见问题
1.哪些团组织有权限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
(1)学校领域的团委、团工委、团总支有权限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
(2)团的领导机关和学校团支部没有权限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
2.本身是学校领域的团组织,为什么没看到“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的按钮?
检查团组织的组织信息页面中,“单位所属行业类别”选项是否选择正确,如果选择的不属于学校领域,则无法看到“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按钮。
3.完成“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后,被标记的团支部如何变为毕业生团组织?
学校领域所有的团支部都需要被标记毕业时间,其中毕业时间为本年度的团支部,系统会在规定的时间点(6月1日)自动将其组织类别更改为毕业生团组织,团组织内的所有成员会被标识为毕业生。
附件4:
各分团委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1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5月20日下午
2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3
化学化工学院
5月21日下午
4
体育学院
5
音乐学院
6
教师教育学院
5月22日下午
7
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
8
外国语学院
5月23日下午
9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1
经济管理学院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5月24日下午
13
法学院
14
文学院
15
美术学院
16
土木工程学院
17
医学院
根据实习毕业生返校时间确定
办理地点:学生发展中心B301团委办公室。
备注:本次工作结束后团委不再受理团关系转出,未根据文件要求办理团关系转出的毕业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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