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西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和工作安排,校团委启动第十五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
1.对学术思想新颖、理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 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具有一定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选题进 行立项并予以资助。
2. 申报项目只限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
(二) 申报条件
1.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者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 科生和研究生。
2.成立专门的课题研究项目组, 申请人为项目组负责人(本 科一、二、三年级,研究生一、二年级),成员原则上 3-5 人。
3.一般要求在一年内完成。
4. 申请人必须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对 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刻苦钻研的决心。
5.每人一次只能申请(参与)一个项目。 已有立项项目但未 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
6.本科生每个项目须有 1-2 名 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 上教师担任指导老师;研究生项目须有 1-2 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 师担任指导老师。
7.指导老师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投入必要精力,具 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为保证项目开展的有效指导,原则上一位指 导老师最多可指导 2 个学生项目。
二、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1. 申报者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具有可操作性和研究价值的 能够突出河西特色的课外科研或实践课题进行申报。
2. 申报人填写《河西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申请书》, 一式4 份,学院保留 1 份,提交 3 份至校团委,不接受学生个人 直接申报。
3.各学院成立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项 目进行初审,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将附件 1、附件 2(纸质 版、 电子版)于 3 月 15 日前报校团委。
(二)立项评审
校团委组织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论证评审,综合各学院推 荐的申报项目总体数量与质量,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等级,经主 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三)项目中期检查
1.研究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对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进行 检查、督促和指导。校团委对研究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和各学院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通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管理 经验。
2.检查中若发现研究项目立项后工作无进展,或进展缓慢以 及项目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应给予整改、 中止或撤消项目、追 缴剩余资助经费等。
3.研究项目在研究周期内不能完成研究内容且有进一步研究 必要的,应当向校团委申请延长研究期限。对逾期还未完成的项 目或虽延长 1 年仍未完成的项目,应予撤销。
(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研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 先填写《河西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河 西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陈述报告书》 , 向校团委提交 成果报告、研究论文等申请结项。
2.研究项目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者,所留经费不予报销, 并将追回所用经费。
3.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所正式发表的作品,须注明该项目为“河 西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
4.立项的项目获校、省级相关竞赛并获奖的,可凭相关证书 直接结题。学校推荐优秀的学术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成果参加“挑 战杯 ”及各类省级、 国家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
5.项目成果如有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给学校 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理,并追回项目经费。
6.校团委根据项目结项验收情况,发放结项证书。
三、 申报要求
1.在研项目和已立项各级各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严禁抄袭 剽窃,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证实将严肃查处。
2.各二级学院团委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在扩大参与面的基 础上,组织做好本学院的初审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河西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 2:《河西学院第十五批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学院推荐项 目统计表》
下一条:关于河西学院第十四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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