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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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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0日 11:44 点击:[]
各学院团委、附属医院团委、学生分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
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共青团队伍建设,充
分调动发挥团员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
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学校团委决
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2023 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2.2023 年度“优秀团委书记”
3.2023 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4.2023 年度“优秀团干部”
5.2023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6.2023 年度“优秀学生分会”
7.2023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
8.2023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9.2023 年度“十佳学生社团”
10.2023 年度“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程序
(一)团员教育评议阶段
:
3 月 20 日-3 月 31 日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
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举
措。请各团支部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
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教育评议
的内容和流程如下:
1.学习教育。
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
绕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组织纪律与文
明养成、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
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以及是否按时
交纳学费和团费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团员自评。
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校教育情况
和所准备的材料逐个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
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自我评价。
3.团员互评。
团支部其他团员(团小组成员为主)对其进
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测评投票。
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5.确定评议结果
。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
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
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6.记录结果。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
四个等次,其中评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须控制在参
加评议团员人数的 30%以内;评议“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的团员(
本学年内受学校处分的团员,原则上应定为“不合格”
团员)
,团支部和团小组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
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
原则做好处理工作。
评议结果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后,由团支部书记将结果记录
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纸质版评议材料装入团员档案。
7.支部评议。
团员青年对本团支部组织建设,日常活动开
展,团学干部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评议。
(二)推报人选:4 月 1 日-4 月 12 日
1.“优秀团干部” :
由二级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团员对支
部评议的结果基础上,根据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产
生,不提倡各团支部之间平均分配。
2.“优秀共青团员” :
在教育评议基础上,由各团支部自
下而上进行“优秀团员”的推选,推荐人选在教育评议为“优
秀”的团员中民主选举产生,且要求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
范带头作用明显,遵守校规校纪。
特别强调: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必须
为“优秀” ,学年综测成绩占班级前 40%,且无挂课、违纪现
象。如不符合条件,名额不补。
3.“优秀青年志愿者” :
须为校青协或学院分会志愿者,
同时注册中国志愿汇 APP,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年
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48 个小时;或在校内外大型活动、赛
事当中,以实际行动展现河西学子的良好形象、能够主动作为、
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并受到表彰奖励者;或在社会
实践、返家乡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当地表彰报
道者。
4.“优秀社团干部” :
申请人须为在册学生社团的主要负
责人,担任社团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工作
能力,同时申请人所在社团年检结果需在前 20 名以内,申请
人无挂科,无违纪现象,本学期综测排名在班级前 50%。
5.五四红旗团委:
二级学院团委从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
特色工作几个方面对本学院 2023 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全面总
结(校团委将对学院团委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综合
评定)。
6.优秀团委书记:
从事共青团工作 2 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心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
时、按质地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校团委将对学院团干
部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定)。
7.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班子健全、凝聚力强,基础工
作规范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信息
录入完整,各项指标达到 100%,在 2023 年度“青年大学习”、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活动中能够积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
与,效果良好。
要求:优秀团支部在智慧团建对标定级中必须为五星级团
支部,或者是在百个团支部立项的支部方可进行评选。
8.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学生社团” :
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学生社团”分别
由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和社团联合会根据《评选细则》
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各 8 个分会为优秀分会和 10 个优秀学
生社团。
(三)资格审查:4 月 12 日至 4 月 20 日
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个人和
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不
予补充上报。
三、推荐名额
详见附件 2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程
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
的考察推报工作。
2.各级团组织要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好各支部的团员教育
评议,把本次评优同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力提升结
合起来,把评优同团员身份意识的提升、带头示范作用的发挥
结合起来,确保考察推报工作起到宣传典型、发扬成绩、激励
先进、带动全体的目的。
3.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集体和个人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于 4
月 20 日前上交至团委付亚男处。
集体申报材料(事迹简介标
题统一使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正文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
段前段落 0、首行缩进 2 字符、1.5 倍行距)逾期视为自动放
弃。
附件 1:河西学院 2023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附件 2: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五四”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 3: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优秀团委书记”申报表
附件 4: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 5: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 6: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 7: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 8: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 9:各学院推荐 2023 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 10:各学院推荐 2023 年度“优秀团干部”汇总表
附件 11:各学院推荐 2023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 12:河西学院 2023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表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5号 附件.pdf
】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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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西学院第七批青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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